第213章 憨汉入城显真豪-《蛰龙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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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掌柜到底是生意人,脸皮厚,反应快。他几乎是一个箭步窜上前,脸上堆起无比热情、近乎谄媚的笑容,那变脸速度,比翻书还快:“哎哟!哎哟哟!瞧我这双狗眼!真是有眼不识泰山!三位贵客光临,小店蓬荜生辉!快,快里面请!上座!看茶!上好茶!把最好的雨前龙井给我沏上来!”
他一边呵斥着还在发愣的伙计:“阿福!阿贵!还愣着干什么?还不快给三位贵客赔罪!然后把后院贵宾厅收拾出来!把咱们压箱底的好货都拿出来!”一边亲自弯腰,做了个“请”的姿势,那姿态,谦卑得不能再谦卑。
石娃儿抱着胳膊,冷哼了一声,这才觉得出了一口恶气。沈山沈岳则有些局促,他们还没习惯被人如此恭敬对待,尤其是前倨后恭,反差太大。
“贵客,您里边请,里边请!刚才都是误会,是伙计不懂事,您大人有大量,千万别跟小人一般见识!”胡掌柜点头哈腰,将三人引到店内最雅致的一间静室,亲自擦桌抹凳,奉上香茗,那态度,比对亲爹还恭敬。
“废话少说,俺们是来买东西的,不是来喝茶的。”石娃儿大马金刀地坐下,将银票拍在桌上,“照俺兄弟的身量,最好的盔甲,最趁手的重家伙!要现成的,合身的!分量要足,用料要扎实!”
“是是是!明白!明白!”胡掌柜眼睛盯着那张千两银票,直放光,连声应道,“三位好汉这等体魄,一看就是万人敌的猛将!寻常货色岂能入眼?您稍候,小的这就去取真正的镇店之宝!”
不多时,几个伙计费力地抬进来几个大箱子。打开一看,宝光隐隐。
第一副是明光铠,但形制更加厚重,前胸后背是整块精钢打制、打磨得锃亮的超大号护心镜,在灯光下熠熠生辉。甲片是百炼精钢打造的山文甲,层层叠叠,防护极佳。内衬是上等鹿皮,关键部位还有加厚的钢片。整套铠甲呈现暗沉的黑金色,沉重,坚固,充满力量感。
“这副‘黑山’铠,乃是小店重金聘请名师,选用上好镔铁混合少许玄铁,耗时半年打造而成!重达八十八斤!等闲刀剑难伤分毫!您看这甲片,这厚度……”胡掌柜唾沫横飞地介绍。
沈山上前,单手一抓,竟将那沉重的铠甲轻松提了起来,掂量了一下,又用手敲了敲甲片,发出沉闷的“咚咚”声,憨憨的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:“嗯,厚实!结实!”
另一副则是乌锤甲,样式更显粗犷,甲片更大,如同鱼鳞,但边缘带着波浪纹,通体乌黑,仿佛能吸收光线。甲胄关节连接处设计精巧,显然考虑了灵活性。内衬是厚实的牛皮,同样关键部位有加强。
“这副‘玄鳞’甲,乃是仿古制式,但用料更佳!您看这甲片的叠打纹路,这乌黑的色泽,是用了秘法淬火,不仅坚固,还能防锈蚀!重量也有八十二斤!”胡掌柜又捧起一副。
沈岳也试了试,同样觉得趁手,重量合适,防护看起来也很到位。
接着是兵器。为沈山沈岳准备的,是两柄加长加重的镔铁短戟,但工艺远非他们原来那对可比。戟头寒光闪闪,带有放血槽,戟杆是上等铁木包裹精钢,握手处缠着防滑的鲛鱼皮,每柄重一百二十斤!沈山沈岳各持一柄,随意挥舞几下,虎虎生风,得心应手,更是喜不自胜。
石娃儿自己也看中了一柄长柄狼牙锤,锤头如西瓜大小,布满钢刺,锤柄是浑铁打造,重一百五十斤,挥舞起来,势不可挡。
此外,又配了熟铁护臂、胫甲、铁盔,以及厚实的衬甲棉袍、牛皮战靴、行军背囊、皮质水囊等一应物品。胡掌柜这次是拿出了十二分的本事和诚意,推荐的都是真正的好货,而且尺寸居然大体合适,只需略微调整即可。
一通试穿、比划、讨价还价(主要是石娃儿在说,沈山沈岳憨憨地点头),最终,三套顶级盔甲,三件重型兵器,加上全套配件,胡掌柜咬牙报出了五百八十两的高价。这价格着实不菲,但东西也确实是好东西。
石娃儿还欲再还价,沈山却憨憨地拿出那张千两银票,直接递给胡掌柜:“掌柜的,给,公子说了,要最好的。”
胡掌柜双手颤抖地接过银票,验看无误,脸上的笑容都快咧到耳根子了,连声道:“贵客爽快!贵客爽快!小的再送三位每人一副上等弓弦、一壶雕翎箭!另外,盔甲兵器的日常保养上油,小店终身免费!三位以后若有需要,尽管来,一律给您最低价!”
付了钱,约定好明日来取调整好的盔甲(有些地方需微调),三人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神兵阁。那胡掌柜带着伙计,点头哈腰一直送到街口,看着三人走远,才抹了把汗,对伙计低声道:“看见没?这才是真人不露相!以后招子都放亮点!别他妈再给老子得罪财神爷!”
离开神兵阁,怀里揣着找回来的四百二十两银票(零头被胡掌柜“大方”地抹了,还额外送了些小玩意儿),石娃儿、沈山、沈岳三人走在街上,都觉得扬眉吐气,腰杆挺得笔直。
“石大哥,还剩这么多银子呢!”沈岳摸着怀里厚厚一叠银票(胡掌柜给换成了小面额的),又是兴奋又是无措。他们从小到大,手里最多也就摸过几两碎银子,何曾见过几百两的巨款。
“嘿嘿,公子说了,剩下的咱们自己花!”石娃儿大手一挥,“走!哥哥带你们去武陵城最好的酒楼,醉仙楼!大吃一顿!庆祝咱们得了好装备!”
“好!”沈山沈岳异口同声,眼睛放光。他们饭量奇大,在栖云庄时,沈明轩虽是庄主,待他们不薄,但也不可能顿顿大鱼大肉,尤其是肉食管够。此刻听说能去最好的酒楼,还能“大吃一顿”,馋虫立刻被勾了起来。
三人兴冲冲朝着城中最繁华的街区走去。醉仙楼是武陵城首屈一指的大酒楼,高有三层,雕梁画栋,气派非凡,远远就能闻到里面传出的酒菜香气。
眼看就要到醉仙楼门口,街道上人来人往,甚是拥挤。三人块头大,并排而行,几乎占了小半街道。正走着,忽然从旁边一条小巷里窜出一个身形矮小、穿着灰色短打、看起来约莫十五六岁的少年。这少年低着头,似乎很急,闷头就往前冲,结果不偏不倚,“砰”的一声,结结实实撞在了走在最外侧的沈岳身上。
沈岳身高九尺,壮硕如山,那少年身高不过五尺,瘦小枯干。这一撞,简直如同鸡蛋碰石头。只听那少年“哎哟”一声痛叫,整个人就像被狂奔的野牛顶了一下,“嗖”地一下就倒飞了出去,在空中划了个弧线,然后“啪叽”一声,摔在了两三丈外的街面上,还打了几个滚,扬起一片尘土。
“呀!”街上一阵惊呼,行人纷纷驻足观看。
沈岳自己都愣了一下,他根本没用力,甚至没感觉到多大撞击,只觉得腰间被什么软软的东西碰了一下,然后那少年就飞了。他挠挠头,和同样转过头来的沈山、石娃儿面面相觑。
“这……俺没使劲啊……”沈岳有些无辜地嘀咕。
“噗……哈哈哈!”石娃儿先是一愣,随即看着那少年摔得灰头土脸、四脚朝天的滑稽模样,再看看沈岳那憨憨的、不知所措的表情,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。沈山也憋不住,憨厚地咧开了嘴。
那少年摔得七荤八素,躺在地上“哎哟哎哟”地叫唤,似乎一时爬不起来。
“小兄弟,你没事吧?”沈岳到底心地善良,虽然觉得好笑,但还是迈开大步,想过去扶那少年一把。沈山和笑够了的石娃儿也跟了过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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